(三)考试
考试定于11月26日至11月30日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岗位技能测试(包括试讲环节),由学生处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并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测试。根据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应时间在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2.第二阶段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由校领导、人事处等相关部处负责人等组成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5人。
面试成绩为招聘考试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学校雇员拟聘用人员,并在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学校雇员聘用人员,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与学校雇员签署三方《雇员岗位聘任协议书》,约定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等内容,并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与学校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学校雇员的人事关系和档案由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代为管理。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相应条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且需与《广东工业大学学校雇员岗位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所签协议书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网页查询。咨询电话:020-39322792
(三)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4号线在大学城南站下车;或乘大学城专线1、2、3、4号线在广工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