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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11-29  来自于:课评集

  四、其他待遇

  (1)按国家规定为学校雇员购买“五险一金”。

  (2)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暑假:14天;寒假:7天,不含法定春节假日),但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3)支持学校雇员在职期间学历提升及考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技能资格;

  (4)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式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五、学校雇员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专业基础扎实,专业实践能力强,熟悉高校学生工作及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与就业派遣工作,善于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并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及服务意识。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3)学历基本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连续3年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经历或取得职业指导师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要求应聘人员在2012年12月30日前能够到校工作。

  (6)应聘者应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校雇员岗位申请表》(与个人简历、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GDUTJOB@GDUT.EDU.CN 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 姓名”(注: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附件1),

  4.报名截止时间:2012至11月18日24:00止。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的基本条件和相应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11月20日在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2.复审

  通过 初审的人员须在11月25日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 格证、职业资格证、外语水平证书等;(3)获奖证明原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5)《广东工业大学学校雇员岗位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