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招聘27名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四川师范大学网[www.sicnu.edu.cn,下同]上发布)。[www.scpta.gov.cn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师范大学 |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
附招聘单位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成龙、广汉科教园、东校区四个校区,校园面积3300余亩。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6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人员3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近800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1100余人。
历经65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覆盖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7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1979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2006年被批准为博士授权单位,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基础数学等1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拥有国际汉语、艺术、体育、工商管理(MBA)、教育、翻译、旅游管理、工程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学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