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一科。专业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为专业知识考试;辅导员岗位笔试为综合知识考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专业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范围详见参考教材(参见附件2)。辅导员岗位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范围包括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12月15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静安路5号)第七教学楼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12月17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布,同时在我校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或到我校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12月18日12︰00前登录学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12月18日16︰00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2年12月14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A,联系电话028-84768068),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实验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辅导员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原则详见本公告“考试成绩计算原则”部分。
(1)专业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专业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
(2)实验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重点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进行面试。
(4)图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5)专业教师岗位试讲的范围根据《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见附件2)确定,试讲题目在办理完毕面试资格审查手续后发放,专业答辩题目在试讲结束后,由面试考官向考生提问进行现场答辩。实验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在面试时现场公布,专业答辩题目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由面试考官向考生提问进行现场答辩。辅导员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为考生现场抽取必答题并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