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人数。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4.准考证发放
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编号,人事处组织发放。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河南省国防科工局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由河南省国防科工局委托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省国防科工局对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博士岗位的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各岗位招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和成绩,经省国防科工局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2013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方可办理手续;若未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应证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省国防科工局:0371-65509631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89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