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江油市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江油市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促进江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江油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江人发[2006]4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江油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和江油市政务网www.jiangyou.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2.年龄: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5.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11月29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江油市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直接考核两种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只参加综合面试,并于2012年11月19日-11月29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联系电话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