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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冈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青冈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青冈县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数学:7人 语文:2人 英语:5人 物理:2人 地理:4人

  体育:3人 音乐:1人 美术:1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形象良好。

  2.年龄条件,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二表及以上师范类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3届毕业生),可以应聘初中教师相应岗位。

  4.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一表及以上师范类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3届毕业生),可以应聘高中教师相应岗位。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5日至2013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地点设在黑龙江省青冈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档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一寸免冠照片6张;2013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6张,以及学校或院(系)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入学年份、高考分数、录取批次、所学专业及是否2013年毕业)。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费20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1月15日之前。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一天到领取准考证。准确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分别按现行初、高中教材进行命题。笔试和试讲连续两天进行,当天发布考试成绩。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达到1:2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试讲。试讲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 试讲成绩×40%。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冈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青冈县教育局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试用期为一年。往届毕业生即时上岗工作。2013届毕业生在毕业后,经审查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确认合格,须于2013年9月1日前上岗工作。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纳入编制管理,由县财政统发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相关说明

  1.2013届毕业生,上岗前需进行资格复审。不能于2013年9月1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的,或学历等造假、不符合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按各学校需求,统一分配。分配去向为县城四所初中和两所高中。

  招聘咨询电话:18745567672 1874556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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