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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技师学院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2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含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中,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各占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和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3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3年1月4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上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南京技师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