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业务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国家民委审批。
八、聘用及聘后管理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至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组织、实施、监督
由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纪委、监察处等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并监督招聘过程。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址:甘肃兰州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二)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
(三)咨询电话:0931—2938123
(四)电子邮箱:rensc@xb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