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的通知
为满足河西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要求,天津文化中心区域运行维护服务站、河西区信息中心、河西区卫生、教育、房管、环卫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等1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和工勤岗位工作人员62名。为确保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以创新的精神拓宽识人、选人渠道,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勤政廉政,为河西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6、具有岗位要求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