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淳教育信息网站(www.gcjy.info)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高淳县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
高淳县教育局人教科:025-57338639、57338636
六、招聘监督
高淳县纪委:025-57338333
高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338710
本次招聘由高淳县教育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南京市高淳县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
高淳县教育局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