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南京市高淳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为适应本县社会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有关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高淳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坚持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坚持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招聘需求
高淳县新教师需求数为:
学科类别 | 中文 | 数学 | 英语 | 历史 | 物理 | 思品 | 计算机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科学 | 建筑 | 幼教 | 特教 |
高中 | 2 | 3 | 1 | 2 | 1 | 1 | 1 | |||||||
中专校 | 2 | 2 | 2 | 1 | ||||||||||
初中 | 3 | 3 | 3 | |||||||||||
小学 | 10 | 10 | 6 | 2 | 2 | 3 | 6 | 3 | 2 | |||||
特校 | 1 | |||||||||||||
幼儿园 | 8 |
以上学科和数量需求可因学校办学规模调整和报名、聘用情况作适当调整;科学学科可由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报考,思品学科可由政治专业的考生报考。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南京生源(户籍)2013年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3年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
3.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3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南京生源(户籍)2010年至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高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岗位者须是2013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2013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需携带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0年至2012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电子照片1张(120×160像素,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报名者须缴报考费90元。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普通学校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若不同,可按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专校建筑学科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3.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高淳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报名(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