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需求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任岗位综合能力和水平等情况。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因体检、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按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浦口区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所有拟聘用人员于2013年8月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七、招聘咨询
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25-58189192,025-58882172
八、招聘监督
浦口区纪委:025-58887050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3228
本次招聘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南京市浦口区2013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