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冈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青冈县教育局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试用期为一年。往届毕业生即时上岗工作。2013届毕业生在毕业后,经审查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确认合格,须于2013年9月1日前上岗工作。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纳入编制管理,由县财政统发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相关说明
1.2013届毕业生,上岗前需进行资格复审。不能于2013年9月1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的,或学历等造假、不符合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按各学校需求,统一分配。分配去向为县城四所初中和两所高中。
招聘咨询电话:18745567672 18745563950
青冈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