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职教专业教师岗位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批准,可调整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名后三天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根据应聘者意愿按岗位条件调整报名岗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2.报考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岗位的,要选报具体学校和具体学科。报考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的,只报学科,不报具体学校。
3.县外在职教师报名需要提供当地教育、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宣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中相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普通教育类
普通教育类各职位只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为准。
《专业知识》:高中英语、语文、初中英语、语文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类);高中数学、物理、初中数学、物理、化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类)。英语专业知识笔试,不考听力和口语。
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的《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大纲》。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相应学科的高中教材。
(二)职业教育类
1.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文件)为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
2.技能操作检测:技能操作主要检测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