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阿坝州招聘203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共2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已取得了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员。具有高中(技工)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报考公路系统生产工人。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已满,无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取得了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应聘与教师资格证书认证学科相一致的教师岗位,民族院校毕业生可应聘与所学专业对口的双语教师岗位。
资格条件中所称“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10月16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本州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计划”等项目人员。
(二)招聘范围:紧缺专业面向全省或全国招聘,非紧缺专业面向全州招聘。详见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户籍以本公告发布前户籍为准。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10月10日—1994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对年限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技能和资格等条件(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均是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均纳入编制管理。
教育类岗位招聘203名,卫生类岗位招聘430名,综合类岗位招聘623名(其中公路系统生产工人100名),具体岗位请登录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