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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常州市教育教研室招聘1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8  来自于:课评集

  (二)资格审核

  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核后,对符合应聘条件者将通过信函、邮件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参加笔试和面试,同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2007.czedu.gov.cn/knowledge/)公布符合招聘条件者名单。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地理学科解题和命题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内容为说课和答辩,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评委7人,由同行专家组成。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的均分为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其得分保留2为小数点。面试时,设记分员1人,计时员1人,监督员1人。

  3.笔试和面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12月,具体时间与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一同在本单位网站(http://2007.czedu.gov.cn/knowledge/)上公布。

  (四)确定人选

  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五)体格检查

  由招聘单位通知拟录用人员提供常州三甲以上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单。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市教育局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报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在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始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一式四份)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汇总经规定程序后到市人社局办理公开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录用的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