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审查、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4日—27日。
报名地点:鱼台县人力资源市场(鱼新二路中段,县礼堂对过,县政府老院西楼)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专科学历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根据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或选派的)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百分制后)加10分(在我县农村任职的毕业生也可应聘到村任职人员定向职位,但不再享受加分优惠);符合我县安置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职位(不享受加分优惠),也可以应聘非定向职位,笔试成绩加个人所得分值的10%。上述人员在报名办理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原部队颁发的《退役士兵证》和我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应聘人员本人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打印《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亲笔签名《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证件资格初审合格的,交纳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交纳。为减轻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有关证明材料可免交考务费。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含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含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根据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选报对应的岗位层次和具体专业(也可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选报专业)。应聘其他县属事业单位的,根据所学专业对应应聘具体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类别和专业,填报后不得变更。
教师岗位分层次各专业、其他事业单位各岗位,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2倍,达不到的,其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单位意见予以取消或核减,也可根据情况调剂使用。如需调剂,应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上调剂到紧缺专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场编排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共同参与,应用计算机软件随机完成。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教师岗位)两大类,各类均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类专业基础知识为英语和信息技术;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为英语、信息技术和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规等。
所有科目一场考完,时间180分钟。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4日
笔试地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按应聘类别、专业,招聘计划为5人(含)以下的,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2人),招聘计划为6人(含)以上的,按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其他县属事业单位的,根据所报单位,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