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河南省汝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步伐,解决目前我市教师紧缺的实际问题,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2012年共招聘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530名,其中农村小学教师100名,幼儿园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430名(幼儿园教师329名、保育员97名、保健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汝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汝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
招聘范围是面向河南省户籍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一)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汝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专科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幼儿园保健员岗位的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汝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考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的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汝州市户籍师范类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小学或幼儿园工作,服从本方案相关要求。
(三)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专业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舞蹈等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幼儿园保健员岗位的人员要求是医学类专业;报考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的人员专业不限。
(四)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纳入招聘范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普通中专毕业生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纳入招聘范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报考幼儿园保健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五)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幼儿园保健员岗位的人员须是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的人员须是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汝州市在编或特岗教师;
5.近5年来参加汝州市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考试被聘用后自动放弃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