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4.加分对象及加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下人员给予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尚未就业的汝州籍退役士兵;连续任职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汝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在汝州市服务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拟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下者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对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拟聘及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汝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原报名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六)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结果公示后,涉及到同一个专业(专业代码一致)有多个学校招聘时,由市教体局统一负责安排。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由招聘单位填写《汝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将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曝光,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人才招聘考试。
被聘用者五年内不得流动,外出学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汝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丁国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自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郭杰(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陈振军(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杨俊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洪刚(市政府副秘书长、目标办主任)
刘孟军(市编办主任)
鲁万军(市财政局局长)
王金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二虎(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祁明安(市公安局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金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5—6028220
市教育体育局0375—603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