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黄山市黟县招聘5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黟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并经县公选领导组研究决定,黟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黟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10月30日在黟县政府网、黟县教育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黟县教育网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