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上午8:00—下午17:30),报名地点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不再补报。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如实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缴纳。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符合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招聘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的比例,由县公选领导组研究确定取消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数。
(4)资格审核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知识,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请考生于2012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上午8:00—下午17:30),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黟县。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度黄山市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2267117)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黟县教育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50分)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六、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备课(40分钟),试讲(20分钟),由评委老师当场打分。
(三)有关事项:①请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2267117)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②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③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等均在黟县教育网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概由本人负责。
七、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