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由公开考试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上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站上公示七天。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公开考试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报。
(七)聘用
1.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开考试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及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聘用空额,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监督检查
学校公开考试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欢迎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保证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违反聘用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2-8927163(校纪委);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本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试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遵义师范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遵义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需求专业 | 人员类别 | 计划 | 备注 |
遵义师范学院 | 财务人员 | 会计相关专业 | 专业技术 | 1 | |
审计相关专业 | 1 | ||||
会计电算化 | 1 | ||||
遵义师范学院 | 大外部教学秘书 | 专业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
遵义师范学院 | 外国语学院语音实验室管理人员 | 计算机类 | 专业技术 | 1 | |
遵义师范学院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实验人员 | 计算机类 | 专业技术 | 1 | |
遵义师范学院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人员 | 物理学类 | 专业技术 | 1 | |
遵义师范学院 |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人员 | 化学类 | 专业技术 | 1 | |
遵义师范学院 | 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秘书 | 政治、法律、历史 | 专业技术 | 1 | |
合计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