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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直属幼儿园招聘的通知(二)

2012-11-23  来自于:课评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于2013年1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月17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1月23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等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2月20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刘茂同志(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B421室,联系电话028-86740822、86740692),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

  ”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面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23日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历(学位)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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