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乐山市犍为县教育局招聘70名中小幼教师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犍为县教育局
关于二○一二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改善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中共犍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补充教师的通知》(犍编发[2011]23号)精神,现就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各类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
二、招聘条件、单位、岗位和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且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标准。
5、符合《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5、2012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单位、岗位和名额
详见《犍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应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加分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等服务期已满且符合加分政策的,按照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在报名结束后10日内持相关加分原始依据及其复印件1份到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核定的加分分数笔试前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