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以面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我院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者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2个月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考试录用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83171236,联系人:严小姐
监督电话:83171229,联系人:黄先生
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