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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的通知

2012-11-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发〔2010〕128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2012年度增人计划指标,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教师,制订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教育局备案的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紧密围绕市场需求,服务广州的经济建设。

  二、拟招聘岗位、专业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二)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岗位的资格条件:

  1、拟招聘的岗位名称、人数、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条件
专业课教师 1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2、工商管理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文化艺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3、中专、中技教育系列、经济、工艺美术系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中职或以上教师资格; 5、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证书; 6、年龄要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有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辅导员 1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中职或中技教育系列的初级或以上职称; 4、中职或以上教师资格; 5、初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6、有3年或以上中职学生工作的全职工作经历。

  2、其他资格条件:

  (1)出国(境)留学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0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11月21日。(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多报或不填者均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到广州市东川路94号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行政科,请标明“应聘”字样。邮政编码:510100(邮寄报名以邮戳日期为准)

  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恕不退回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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