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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山大学关于11月公开招聘法学院教师的的通知

2012-11-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中山大学关于11月公开招聘法学院教师的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法学学科。

  职位:教授1名

  副教授2名

  讲师2名(面向校外招聘,专利法方向为急需方向)。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资历条件:须取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或者有5年以上副教授任职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7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的不少于5篇),其中应当在一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或者在法学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②有独立完成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

  ③主持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包括主持人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部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一项部省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前三名以内)。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资历条件:须取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或者有2年以上讲师任职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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