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干部(人事)处:0991-7606238、7606239
监督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991-7606199
网络支持电话:0991-7606092、76062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空岗)招聘笔试说明。doc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招聘岗位表。xls
http://www.xjedu.gov.cn/rdzt/tgjszp/zxxjszp/zpxx/2012/53326.htm
三、招聘岗位
从2012年上半年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空岗中拿出1000个岗位,用于此次双语特岗教师招聘。招聘岗位均设在乡(镇)及以下小学,重点是艰苦边远村级小学和教学点。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简章、考试说明、文件通知及相关资料,均在新疆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栏目上发布。《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招聘岗位表》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布,网址:http://www.xjedu.gov,http://www.xjrs.gov.。cn.cn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2年11月16日10︰00-22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招聘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多报无效。报名截止前,岗位报名信息进行定期公布,允许考生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对报考岗位进行动态调整。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2012年11月25日-11月29日)
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工作一并进行,先资格审查,后现场信息采集。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请登录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的地(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下载打印的《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招聘报名表》,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相关证明;少数民族考生人员须携带HSK或MHK等级证书,汉语系考生及无HSK或MH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须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结果须现场告知考生。
2.现场信息采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电子照相等信息
采集、领取准考证等有关工作。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后,请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用准考证号码(12位)登录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若确无条件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的考生,也可在规定上网打印时间范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教育局申请领取。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时间:2012年12月7日10︰00-11日18︰00
(三)笔试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12月15日9︰30-12︰00(京时)
2.笔试地点
在阿克苏市、阿图什市、喀什市、和田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
(1)综合知识测试考察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共分11个学科:汉语文、汉语、英语、政治(含心理健康)、数学、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与技术)、科学。专业测试分学科进行,实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则,考察考生对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其中:综合知识测试50分,学科专业知识测试100分。
4.试卷命制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试卷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要求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凡未按照招聘岗位学科命题要求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5.笔试成绩计算及合格分数线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