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丽水市教育局直中小学招聘53名教师的通知
浙江省丽水市教育局
浙江省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市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丽水市政府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丽水教育网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丽水市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即非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户籍以2012年3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生);
4.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在2012年3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4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部分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4日;
4.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