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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台州市仙居县教育局招聘125名中学教师(二)

2012-11-19  来自于:课评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仙居二中。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换算。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面试。

  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参加面试确认书的,视作放弃。因面试对象放弃而造成面试名额不足的,其不足名额按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等形式,面试时间暂定6月中下旬,面试地点仙居中学。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其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在仙居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或公示对象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处理,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六)阳光择岗

  1、岗位公布:面试前在仙居教育网上公布非定点乡镇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拟录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

  3、择岗的原则和办法:一是按聘用对象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二是聘用对象中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直接留城,且不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录用学校(直接留城对象中低于报考学科择岗留城最后一名综合得分的新教师由县教育局指派到农村学校支教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回录用学校任教);三是择岗在职业中专会计第二名的教师,安排到职业技术学校支教二年;择岗在仙居二中的数学教师,安排到农村缺编学校支教一年;择岗在安岭中心校的小学语文第一名、小学数学第一名的教师,安排到第四小学挂职一年后回校任教;择岗在溪港中心校的小学语文第一名、小学数学第一名的教师,安排到第六小学挂职一年后回校任教。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各类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1、并列分的确定办法。在确定体检对象时,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在确定择岗顺序时,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关于资格审查。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仙居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仙居县教育局

  201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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