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考试成绩×4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按岗位实行分类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3月31日
上午09:00 — 11:00专业知识
下午15:00 — 17:30《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申论》(100分)和专业知识(100分)。其中:《申论》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2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80%,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申论》考试成绩×20% 专业知识考试成绩×80%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
(1)初中教师岗位:考所报岗位高中相应学科专业内容。
(2)小学教师岗位:语数岗位考初中语文、数学两科内容,英语岗位考初中英语学科内容。
(3)幼儿园教师岗位:考学前教育专业内容。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考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笔试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所在面试室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所在面试室平均分=该面试室考生面试总成绩/该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
2.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