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天台县教育局关于招聘2名机关幼儿园教师的通知
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天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引题)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台县机关幼儿园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天台户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上述规定以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教师资格证,有一定的幼教工作经验,须在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连续工作满二年者(截止2012年8月)。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时带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
⑤相关工作单位的工资表;
⑥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⑦普通话等级证书。
4.每人收取考务费96元。
四、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教育基础知识;下午:2:30-5: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各报考对象于4月12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五、录用办法
1.初审。对报考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凡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2.笔试。录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3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要求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考指标。笔试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分教育基础知识卷和学科专业知识卷。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同时进行考试。笔试总分100分,以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得分。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其他综合知识等)、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学内容、在校期间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指标。
面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并加试基本技能。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的分数比例: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中模拟上课占面试中的40%,基本技能测试占面试中的60%)。
4.体检。根据报考对象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5.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天台人力资源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中有反映的拟聘用人员,一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空缺指标予以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经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天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