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1年11月15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或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1年11月15日18: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11月17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11月18日12: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1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或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1年11月26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或《教育教学理论》或《医学基础知识》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地点:设在亳州市政府所在地(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笔试内容:1、《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2、《教育教学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3、《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医学相关基础知识。4、《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综合常识、计算机、英语、写作。满分各100分。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或《教育教学理论》、《医学基础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依组通字〔2010〕54号和皖人发〔2008〕44号规定,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2011年12月9日,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507房间,联系电话:0558—5132016)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12月10日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笔试成绩公告后的2天内,考生可向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