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滁州定远县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采取考试考核等办法,面向社会择优招聘100名教师补充到定远中学、县示范幼儿园、职教中心和农村初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
2011年及往届国民教育系列的师范类和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定远中学招聘的教师为硕士研究生学历,职教中心和其它初中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为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被录用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指标
全县共招聘100名教师,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84名,定远中学教师10名,县示范幼儿园教师3名,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3名。
具体学科计划见下表:
以上指标中,小学、初中招聘具体岗位 8月24日在定远公布。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定远中学招聘的研究生和职教中心招聘的专业课教师,招聘原则及办法根据报名情况按第四条有关规定确定;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幼儿教师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如分数相同时以专业课分数高低排序。
三、招聘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
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制定招聘简章。招聘简章在定远县政府网、定远和教育局公示栏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4日—8月8日(双休日正常上班),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
2、报名办法:师范类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非师范类毕业生另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本人所在主管部门同意其应聘的证明。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四张。
3、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如遇某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小于2:1(定远中学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和职教中心招聘的专业课教师不受此比例限制)时,减少该学科指标数至比例达2:1以上。削减的指标数根据其它学科的报名情况调剂到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最高(比例相同时,以报名绝对数最大)的学科使用,并于考试前公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分为专业课和公共课(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成绩为专业课占70%、公共课占30%。
(2)笔试内容:初中教师考师范类本科层次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小学教师考师范类专科层次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师考师范类专科层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卷面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卷面分为140分;公共课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卷面分各为30分,计60分。
(3)按以上公布各学科组织报名,分科考试,分科选聘。
(4)2011年8月1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定远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试时间:2011年8月15日
上午:8:00—10:00《专业课》
下午:3:00—5 :00《教育学》《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