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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2012-11-18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保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人社专[2009]45号)和《青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意见》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区教育系统201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聘前须知

  1、统招统配。本次招聘,除高中阶段学校外,其余学段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分配。

  2、聘前承诺。应聘者须在聘前就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和录用后服从分配、完成服务期限等进行承诺。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1、应聘高中教师:

  ①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本科学历应为“211工程”及以上高校全日制);

  ②“211工程”及以上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③非本市户籍的,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本科学历应为“985工程”高校全日制);

  ④上述学历均须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说明:“211工程”高校全日制仅限一本录取的对象,下同。

  2、应聘初中教师:

  ①“211工程”及以上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②省部级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

  ③研究生;

  ④非本市户籍的,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本科学历应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

  ⑤上述学历均须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3、应聘小学教师:

  ①省部级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

  ②其他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③研究生。

  ④非本市户籍的,须部属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⑤上述学历均须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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