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上海嘉定教育局招聘303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09]45号),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12年度计划招聘教师共303名。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届应届毕业生,非上海生源应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相应教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能力强,并具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3、学历要求
1)应届毕业生
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幼儿园教师学历可以放宽为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上海市行健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毕业),非师范类必须是“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 。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限“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
2)社会人员
上海户籍的社会人员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一直从事教育工作。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在幼儿园有连续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历且工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外省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学历要求:限“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
4、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其余学科需二级乙等)、外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5、年龄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办法
(一)笔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于2012年1月14、15日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镇清河路151号二楼205室)报名(上午8:30-下午4:30)。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二)实行告示承诺制。考生报名时,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如报考者的报名信息失真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