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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镶黄旗事业单位关于招聘56名教师的通知(三)

2012-11-17  来自于:课评集

  11、笔试结束后,由纪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岗位将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考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内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12、会计类(定向招聘)20名人员根据我旗目前各用人单位会计人员相对短缺的形势,决定从2011年我旗派往内蒙古财经学院定向培训的40名学生中取得会计从业证书和结业证书的人员中按所学的11门课程平均成绩 政策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招聘。具体政策加分如下: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加5分(内蒙古人民政府相关考试规定)。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5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加8分。

  13、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财会专业毕业生和未被定向招聘的我旗派往内蒙古财经学院定向培训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会计类职位(10名)的考试,只考笔试,用汉文答卷,不组织面试。具体加分如下: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试成绩上加5分(内蒙古人民政府相关考试规定)。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考试成绩上加5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考试成绩上加8分。

  14、原则上我旗自定编制岗位工资待遇与国家事业单位一致,待有空编时根据考核结果依次递补到相应空编岗位。但国家一旦出台有新的规定时,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1:3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3、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五项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等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计算方法是: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政策加分。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试人员在面试总成绩上加3分;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项目”人员,在面试总成绩上加3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面试总成绩上加4.8分。

  4、面试时所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不包括加分),方可进入总成绩的计算。

  (四)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权计算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考计划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报公开招聘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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