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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010年武汉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关于教师招聘的通知(三)

2012-11-17  来自于:课评集

  (二)面试

  中心城区岗位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4时,可以在中心城区及格线上的报考人员中征集志愿,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按笔试成绩排序补足到1:4后,开展面试工作。远城区教师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4比例,由各区教育局商区人事局确定征集志愿的范围和方法。

  面试由由各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共同组织。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必须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可结合各自实际灵活采取机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验操作等形式。

  四、报名和考试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统一要求进行。(参见武汉人事人才网:www.whrsj.gov.cn)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月22 日8:30时至1月27日12:00时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2010年3月13日进行笔试。

  五、培训和派遣

  2010年5月7日,开始核准全市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月14日开始发放新进教师(毕业生和新进教育系统人员)岗前培训通知(地点:武汉市汉师人才交流中心/汉口蔡锷路1号);

  7月20日左右,举办全市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班;

  8月2日,市教育局开始分批办理报到和派遣手续。

  六、鼓励和支持师范类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创业

  1.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招聘师范类毕业生,全市教育系统将组织招聘考试(笔试),面试由学校自主进行,合格人员的培训和派遣手续与到公办学校就业人员同等办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从全市笔试合格人员中招录的毕业生,其培训和派遣手续与到公办学校就业人员同等办理。

  2.支持和鼓励师范类毕业生到其他行业就业,并协助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3.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师范类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等专项工作。

  4.师范类毕业生均可享受省市各级部门出台的各项创业优惠政策。

  七、档案转递和保管

  武汉市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档案均由我局免费保管2年,毕业生应该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保管。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毕业生报到通知书,在落实就业岗位后及时办理报到和派遣或改派手续。

  八、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专班,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的工作。实施对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

  九、各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及人数等信息将于2010年元 月下旬以后陆续公示(网址: www.whjy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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