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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阳市教育局关于招聘268名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7  来自于:课评集

  3.总分计算。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音乐专业知识包含技能测试,其中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

  4.考试安排。2012年4月14日。省考试院未组织笔试的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与其他科目一致。考试设置及收费标准均与自学考试相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公告(浙江省考试院网址:http://www.zjzs.net/)。考试成绩在《东阳》上公布。首次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可以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规定执行,如确实有误,将在东阳和东阳人才网上进行第二次成绩公告,第二次成绩公告后不再组织查分。

  5.2012年4月12日—13日在东阳市老市政府大楼西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地址:东街1号)。

  6.考试说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公告(浙江省考试院网址:http://www.zjzs.net/),省考试院未组织笔试的科目另行公告。

  7.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12年教师招聘录用时有效。

  (四)体检、考核(政审)

  报考人员须参加体检及考核(政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育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按东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执行。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2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按1:1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人数从录用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录用与签约

  1.录用

  (1)各类岗位的各门学科分别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按该学科的第一名成绩的70%确定最低录用分数线,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最低录用分数线基础上择优录取。

  (2)某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以考生所在学段(中学段、小学段)全体考生基础教育知识考试平均成绩为该岗位的最低录用分数线。

  (3)高中依据本人填报岗位志愿按总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个别学校不能按招聘计划数足额聘用时,由教育局在录用人员(达到最低录用分数线及以上者)中统一调配,调配人员到非城区高中就业。

  (4)小学段首先根据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城区学校录用考生。被城区学校录用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未能被城区学校录用的考生,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总分数从高到低录用到非城区学校。如果个别学校不能按招聘计划数足额聘用时,由教育局在录用人员(达到最低录用分数线及以上者)中统一调配,调配人员到非城区学校就业。

  (5)考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2.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布后20天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2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报到地点设: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汉宁西路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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