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海宁市教育系统招聘132名公办教师的通知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事局同意,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2名(计划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2月5日上午9∶00~下午3∶00
(二)地点:海宁市人才市场(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职教类专业课岗位的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或生源不限,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其它岗位的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2010及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仅限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或生源,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放宽户籍或生源: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岗位的不限户籍或生源。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生物、高中地理岗位的不限户籍或生源;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生物、高中地理岗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户籍或生源放宽到浙江省范围:
(1)大学期间获得2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年度奖学金的;
(2)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应聘职教类专业课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不作要求。
3.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4.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