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丽水莲都区教育局面向民办学校招聘教师的通知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12年面向民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莲政发〔2011〕45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4名中小学教师(花园中学、黎明初级中学、莲都区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小学部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莲都区范围内自有校舍、办学规范的民办中小学中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自聘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本科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1年1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12年面向民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所在学校任教经历证明和工作期间的工资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公告》中规定可以加附加分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2月4日到莲都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大众路197号,咨询电话0578-2131763)报名。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不予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2年2月7日下午2:00—3:00到区教育局人事监察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两门,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2月8日,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 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附加分
①校龄:总分值3分。在现任教学校连续工作满三年,第四年起校龄满一年加0.5分,累计分不能超过总分值。
②荣誉称号:总分值5分。获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加5分;获得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区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加3分;获得区级教坛新秀、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等级加1分。获以上多项荣誉的可累计计分,但累计分不能超过总分值。
③优质课:总分值5分。获省优质课评选一等奖加5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3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2分;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1分,累计分不能超过总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