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慈溪市教育局招聘38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1.幼儿教师75 名。 (其中定向20名,统招52名,限招30—35周岁幼教高级教师3名)。
2.小学教师287名。(其中定向85名,统招197名,特教5名)。
3.初中教师18名。 (其中定向7名,统招11名)。
具体招聘指标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本科就读第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2012年浙江生源毕业研究生;
2.第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2012年浙江生源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
3.2012年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和幼教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慈溪户籍非事业编制人员(以2012年2月14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特殊教育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限招2012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的慈溪户籍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二年(截止2012年7月)及以上的非在编事业人员。特殊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毕业生报考,其户籍可以放宽到全国范围。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研究生除外,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取得资格证书时间可放宽到2012年7月31日)。
6.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师范毕业生报考应具有跟报考学科相对口的专业。历届非事业编制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科报考。2012年应届高职类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教高级教师职务的非在编人员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