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选岗
考核(政审)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限时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赤水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考、转岗、辞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赤水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赤水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考、转岗、辞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十、聘用
㈠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等额聘用。
㈡已进入聘用范围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五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㈢招考工作由赤水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考、转岗、辞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㈣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㈤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本简章由赤水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考、转岗、辞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赤水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考、转岗、辞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由遵义市招考小组裁决。
咨询电话:0852-2821487 0852-2862540
监督电话:0852- 2864903
赤水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
招考、转岗、辞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