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小学语文、数学教材。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2012年2月8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实际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说课。
㈡说课
说课时间:2012年2月10日上午,说课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考试准考证原件参加说课。
说课内容:主要考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路、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
成绩计算:说课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予以公示。根据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与说课成绩均相同的,重新组织说课)。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由赤水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考、转岗、辞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赤水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考、转岗、辞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㈢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员;
㈣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㈤经赤水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考、转岗、辞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由赤水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招考、转岗、辞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