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30日—1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赤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科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⑶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⑷代课经历证明材料。由本人填写《赤水市招考在岗代课人员为公办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供代课学校校长或代课学校所属中心校校长(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课程安排表、工资表复印件等相关任课证明材料,逐级审批,确定其报考资格。
⑸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书面证明;
⑹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⑺考务费100元。
如果填报信息和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及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虚假的,责任由本人及出具证明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负责,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人责任。
㈡资格审查
由赤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栏予以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即开考比例)达不到3:1比例,则按3:1比例调减招聘计划。开考比例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考试成绩均按“0”分计算。
㈢准考证发放
2012年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缴费收据,在赤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两部分,笔试和说课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