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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天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11-17  来自于:课评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定于2012年2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根据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和城建类。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城建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天河区人事网(renshi.thnet.gov.cn)和天河人才网(www.tianherc.com)(以下简称“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8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8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此类人员参加面试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三)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选择2种面试形式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1成绩×35%+面试2成绩×35%。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的不良反映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并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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