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信宜市公开招聘42名城区高中教师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和信宜市教育发展的需要,经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高中教师42名(其中信宜中学22名)。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国“211”高等院校(英语专业可放宽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应历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以上学历地理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
1、信宜中学招聘各专业教师共22名,其中政治1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2名、化学3名、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2名、心理学1名。
2、其他城区高中学校招聘地理专业教师共20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为线),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三)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具备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条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达到二级乙等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具备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件)。
(四)所学专业对口。
四、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3日。
五、报名地点: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三楼)。报名时,请带备身份证、毕业证或个人的《毕业生推荐表》(需有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测试等级证,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具备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件)及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2张。联系电话:06688814674.
六、考试办法:
通过试教的办法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试教者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试教内容为现行高一相应科目教材内容。采取抽课题签备课一小时,试教约15分钟。由评委考察应试者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艺术并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2年2月7日(考生上午8:00集中)。
2、考试地点:信宜中学
八、公示和聘用
试教后,根据各专业(科)招聘名额,分专业(科)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核的人选(如出现考核人选最后名次出现同分的,则抽签确定考核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且在信宜市教育局网站和信宜市教育局人事工作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一)资格审查。对确定考核的人选,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进行,体检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缺额根据实际情况,按工作程序进行递补。
九、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参加新教师培训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教师,享受同类正式教师工资待遇。
2、被聘用人员如要调离信宜,必须在本市教学服务满五年以上。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考试、录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