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
(1)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分岗位类别出卷、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的30%)和专业基础知识(占总分的70%)两项内容。
(2)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超过1:5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1:3—1:5之间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由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放宽到1:2开考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到我校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排名及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学历水平在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
5.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分类别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我校主管部门指派的考官、我校及外单位的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考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1)面试内容和分值。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总分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和分值
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动手能力。分岗位类别设定考试内容,总分100分。
(3)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当场公布。
(三)确定考核人选。
1.笔试阶段的成绩作为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资格的准入依据;
2.面试和技能测试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3.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的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考核范围时,可同时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