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获我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于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指定网站(网址http://www.gxpta.com.cn)和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gxyesf.com)上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一)组织报名及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
2012年1月9日一1月17日,每天上午9:30—11:5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育才楼三楼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3.报名方式和要求。
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方案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对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调整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确实不足而取消的招聘岗位,对于符合该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可根据应聘者的个人志愿经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岗位。
说明:(1)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4.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验核完毕由学校留存应聘者个人简历1份)。
5.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方案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6.确认考试资格。
我校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后,由应聘者本人凭以下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确认考试资格,证件要求如下: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本人签字的《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1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考试。
1.关于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由我校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考试方法。
学历水平在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仅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学历水平在硕士研究生以下的应聘者需参加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等三种方式的考试。
3.岗位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属紧缺岗位的,由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适当放宽到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